2010年10月20日
新聞 P.2
帶iPad iPhone入內地 隨時打稅¥1000
蘋果電腦iPhone及iPad等產品風靡全球,潮流達人機不離手,去到邊玩到邊,然而攜帶這些新科玩產品入內地,只要是屬於不獲豁免的20種商品之一(見表),分分鐘可被徵稅。有報道指,有人由香港進入內地,被內地海關發現攜帶iPad,機主費盡唇舌表明屬自用,亦要繳交1,000元(人民幣,下同)稅款。有中國執業律師指,旅客如證明攜帶的新科玩產品為自用,一般情況下都不需要徵稅,如需繳稅的話,也可以選擇在關卡暫存物品,待出境時取回。 早知道就不帶iPad回來了 上海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引述一名在美國工作的張先生稱,他周一經本港回內地探親時,被內地海關發現行李內的iPad,「儘管向海關人員出示了我在iPad內的文檔、照片,但最後還是被迫交了1,000元的稅。早知道就不帶iPad回來了」。報道無透露張先生入境地點及其國籍,但報道引述羅湖口岸指,近期走私蘋果公司iPad的情況嚴重,從今年4月以來,羅湖海關每天發現最少10部iPad違規被帶入境,涉嫌走私的案件逾60宗,當局加強檢查旅客用品打擊走私。 海關估價 徵稅20% 有羅湖口岸工作人員表示,旅客認為「自用物品就可以免稅」,實質是誤解,因微型電腦屬於不獲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,所以iPad也不能獲豁免。以上述張先生個案為例,有關方面會以5,000元的估價,徵收20%的稅項,故抽稅1,000元。 另外,廣州《南方都市報》引述珠海拱北海關表示,10月份以來辦理徵稅及退運手續的手機有446部、手提平板電腦也有102部,大多涉及蘋果公司的產品,部分更是旅客未申報被查獲。報道指引述海關規定,入境人士攜帶境外購買的個人自用物品,總值在5,000元內的可以免稅放行,如超出的話須繳交部分稅款,若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,必須全額徵稅。根據以上規定,攜帶一部iPhone或iPad帶入境也需徵稅。 不欲交稅 可暫存海關 中國執業律師吳志強表示,按內地規定,旅客攜帶電子產品入境,如證明為自用,而非走私圖利,一般情況下都不用徵稅,他相信張先生的情況屬個別例子。如果旅客不欲交稅,可選擇將科技產品暫存在海關內,待出境時才發還,但有可能需繳交暫存費。 吳志強又稱,海關會按每次旅客入境攜帶的物品,而決定應否交稅,不會紀錄在案,除非攜帶的科技產品數量多,足以構成走私行為,旅客除了交稅外,還會遭到行政處罰,甚至被拘留,並且會因此留有紀錄,日後旅客再過關時,海關便會多加留意。 攜帶入境不能免稅商品一覽 ‧電視機‧攝像機‧錄影機‧放影機‧音響設備‧冷氣機 ‧雪櫃‧洗衣機‧相機‧影印機‧程式控制電話系統(PABX) ‧微型電腦及存儲等周邊設備‧電話機‧無線傳呼系統 ‧傳真機‧電腦‧打印機及文字處理機‧家具‧燈具‧餐料 資料來源︰中國海關總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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